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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使用者根据...
被公司无过错性辞退,会得到经济补偿,即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如果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则可以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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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只要员工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单位就可以以此终止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否能得到赔偿要看以何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而关于那些赔偿及如何计算问题是第二个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就你提供的上述事实来讲,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让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或以单位存在违法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如非上述解除情形,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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