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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当事人有权保留一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条款的规定?有的话是哪个法律? 当然有权。 二、是否可以与单位协商或者签订保证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主要情况,包括解除员工过错、解除员工无过错和经济裁员。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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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的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应当提前30天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不足30天的,可以支付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提前30天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签合同,但未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双方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达成协议的,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不少于一年。7、企业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祸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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