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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抵押的房产证没有期限。房屋抵押为债务担保的,没有规定解除抵押登记的期限。主债消灭后,抵押人可以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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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抵押是否有办理抵押登记呢?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只是在借条中写着抵押的内容,这抵押权是没有生效的,你到时是无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借款人还是有权将该房产进行抵押的,在最高抵押限额内是可以的,到时如果你亲戚无法清偿债务,你的抵押权登记在先,优先于银行受偿。所以目前最关键的是在于你的抵押权是否有去办理登记,如果还没办理抵押登记,建议你让你亲戚提供其他房产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或者提供担保人,以保障你的债权。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如果没有其他合同无效的事项,抵押合同也是当然有效的,只是抵押权未生效。 《物权法》第15条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了原则性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如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生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所以房地产抵押合同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抵押权并没有产生,但是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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