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规定,已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涉案财物,不得重复查封。不同国家机关之间,对同一涉案财物要求查封的,协助办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送达...
法院对房产的查封分为诉讼保全和执行查封,保全和查封时法院都会向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送达查封裁定或保全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产部门接到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查封房产的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
只要没有抵押银行起诉,其他债权人起诉,房地产拍卖后,一般按债权比例分割。如果有抵押银行,首先要满足银行的债权,剩下的才能满足其他债权人。法院查封房地产的法定程序:1。法院向国土房地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地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在以下不同情况下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发放房地产证的,应当提交国土房地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被查封的标的物为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预售商品房交易情况表或者房地产明细表;(3)被查封的标的物为土地的,应当先到国土房地产局档案室查明土地所有权,并提交书面结果。三、国土房地产部门应当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被查封财产的解封是指被查封财产因法定查封期限届满或者已经强制执行而被查封的,法院作出解封决定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4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