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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可以通过采购、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合法方式收集文献信息。...
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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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的管理和运行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研究、传播和服务等功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与社会教育设施。本条例所称文献信息资源,是指一切知识和信息记录的总和,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文献和缩微制品、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网络信息等。
1、借图书馆的书的借条写法:内容包括有借书人姓名、从哪借的书、借书的日期、还书日期、借书人亲笔签名等主要内容即可。 2、例: 今___(借书人)向本校___(学校名)图书馆借书,书名为___,于__年__月__日归还。借书人:__年级__班级。 借书人;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图书馆用地、馆舍和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图书馆用途。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图书馆或者改变其功能和用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和社会公众听证,并征得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公共图书馆迁址,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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