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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院期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患者,由本院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到住院处医保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1、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2、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3、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4、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5、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你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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