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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户口,买房落户基本条件允许符合下列条件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济落户。1、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
不能办理购房入户: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当地购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并且实际居住生活的,才能以购房入户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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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搞清楚南京积分落户政策前买的房子能落户吗的问题就得先了解当地的政策: 1、在该政策实施之前,当事人已经在当地购房,并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就可以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2、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当地购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并且实际居住生活的,就可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 第六条市区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三)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1、外地无公职人员在哈市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宅; 2、购买2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 3、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30万元以上; 4、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住宅首付款15万元以上; 5、贷款购买商品或二手门市房首付款30万元以上。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购房入户: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房屋所在地、社保参保年限、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年限等的不同来判断; 2、该条件在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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