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终止执行的情况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2、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
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期限,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怎么恢复法院终止执行如果发现其有执行能力或可执行财产了向原执行法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据《民诉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