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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怎么恢复法院终止执行如果发现其有执行能力或可执行财产了向原执行法院申请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就可以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你这是什么案子,已经宣布执行终结了还是 由于你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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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限,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终结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法院判决生效后执行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下列规定的,没有期限。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暂停执行:(一)申请人可以延期执行;(二)外人对执行目标有理由提出异议;(三)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义务;(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确定权利义务的;(五)人民法院认为暂停执行的其他情形。暂停的情形消失后,应当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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