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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外地人可以落户,具体如下:1、落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落户的《居民户口簿》;3、落户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非直系亲属迁入的,提供户主同意迁入及在此居住证明,农业人口迁入的,提供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提供本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本地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本地生源提供《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的证明,出具学校证明。
根据《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第六条和《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城镇个人建造住宅必须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发给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并不妨碍交通、消防、市容、环境、采光、通风等。所以,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房屋的,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房屋,就属于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的房屋,当然未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其产权在城市规划许可部门未作处理前是不存在的,当然不能买卖。如果将来要进行买卖,除非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授权,否则因为有关违章建筑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其标的是禁止流通物,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1、购买限制: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制定和执行住宅限制措施(包括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对于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的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销售住房。 3、贷款限制:完善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经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后,可采取提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等措施。原则上,对于第一次购买住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个人住宅贷款,最初的支付比例在30%以上 4、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在40%以上的第三套以上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对于不能提供一定年限的当地纳税证明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书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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