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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与小业主之间的纠纷,如果开发商扣着本应发放给小业主的房产证不发放,应该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及时解决矛盾,避免长期拖延。否则,开发...
开发商出售建设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本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这种土地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这种房屋俗称“小产权房”。所以,购房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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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在合同丢失后想要补办,是可以做到的。 2. 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其中,开发商需要提供两份合同,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需要一份。如果购房者需要办理银行按揭,那么购房者需要将所有购房合同原件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合同不小心丢失,可以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 如果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4. 在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以先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购房者需要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解决纠纷。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提请第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提交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同的质量问题维权方式各不同(源自网易新闻)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分为三种: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其他一般质量问题。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合理维权要按步骤走商品房也有保修期。法律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购房者在收房时注意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业内认为,市民在收房时,首先应看合同,合同内容是验房的重要依据。在什么条件收房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违约如何处理也应该在合同中有体现。同时,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发现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发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合理维权应按四个步骤走:首先应该找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拖延处理或者是无视业主的投诉,业主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也可借助诉诸媒体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推进维权进度;如果协商未果,特别是涉及赔偿问题,业主就需走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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