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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处于孕期的,单位应当续延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
1、可以要求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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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则劳动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该劳动者哺乳期结束。因为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该职工不存在应当被辞退的过错情形的情况下,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哺乳期一般为一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在不降低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怀孕应该是有公司给您买的生育保险的,不用自费,可以报销的。 现在怀孕,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必须续签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产期一般不少于90天,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如果单位在此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依法享受合法待遇。不要谈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此事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是续签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已经1988年6月28日国务院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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