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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所谓产权式商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证券化概念,这是产权式商铺最核心、最基础的理念。产权式商铺是国际流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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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也就是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房产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小产权房定金应该可以要回,因为他拿不出房产证,也就是没有销售资格,没有销售资格哪来的销售行为,所以这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也就是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房产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小产权房定金应该可以要回,因为他拿不出房产证,也就是没有销售资格,没有销售资格哪来的销售行为,所以这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过去建设部严禁产权式分割商铺出售,就是不允许分割,不给分割的商铺办理产权。商铺都是独立、有产权的单元作为一个出售的单位。如果不可以办理独立的产权,今后就会有纠纷,因为没有墙壁作为分割的明确界限。在出租、出售、水电费用都会遗留问题,而且没有独立产权。 2、产权式商铺是房地产证券化的产物,并没有实体。分割式产权商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现在成交了之后,后期同样也是办不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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