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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
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一、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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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在公司经营中,大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很多。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殊保护机制的维权方式如下:1、股票回购要求权由大股东以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决定不向股东分配利益。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有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行使股票回购要求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票。二、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反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但相关内部机关和人员公司不忽视起诉追究责任时,为了维持公司利益,也为了维持小股东自身利益,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以根据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向上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要求是:第一,原告股东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连续180天以上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才能提起诉讼。第二,2、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只有上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不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提起诉讼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才有权为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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