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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一: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在公司经营中,大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很多。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特殊保护机制的维权方式如下:1、股票回购要求权由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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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独大产生的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行为,是公司治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如何有效的维护和均衡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比较复杂和难度亦比较大的问题,但对小股东来说,并非无可以大股东制衡的救济机制,是否存在可行的制衡机制,以及采取何种机制,需要对贵司的具体情况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后才能作出分析和评判,仅凭您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无法给您一个满意的解答,建议您带上您的问题去律师事务所做一咨询,这样或许可令你找到一个满意的答复。
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股东的知情权、和诉讼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咨询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第一百六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前20天备案,供股东参考;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布其财务会计报告。
首先,书面协议明确了股东与隐藏投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努力与其他股东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持有的了解和同意。三是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四是注意著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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