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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这是没有什么争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谁对该幅土地享有使用权,土地案件审判应遵循尊重历史的原则,...
我于1996年同本村村民(但不属同一小组)签订土地互挨协议共同建房,每人上下二间,当时靠我这边多一间房的地坪,对方那边上下二层多50平方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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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你的问题属于民法中相邻权问题,解决方式是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2、对方的建设应当由相关部门的批文,比如宅基地批文或房屋建设许可证等。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归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有规定的才归国家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农村宅基地房屋纠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是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确定,即谁是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筑用地审批等文件中核定的人员,以及新建、改建、改扩建房屋的权利人。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的归属,农村宅基地房屋搬迁补偿一般分为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应当归房屋所有人所有,宅基地使用权补偿一般由该户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所有人所有。三、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房屋可以买卖,但限制购房人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视为无效。发生纠纷时,卖方反悔,买方只能主张债权,不能主张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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