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抵押的房子再买房子不动产抵押不能直接交易,但是可以通法过如下方法买卖: 第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处理房地产抵押未登记纠纷的办法:抵押权虽未成立,但抵押合同成立生效的,抵押人应当按照抵押合同的规定履行抵押担保义务。债权人要求抵押人承担抵押合同中的担保义务时,抵押人应当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
关于公司房产抵押给个人需要手续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可以将借款协议,做成还款协议,这样应该能够做公证。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应该有借款协议、抵押权人(出借人)的身份证、抵押人(借款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权证。同时借款协议要明确借款金额、抵押金额、还款期限等
1、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而不能认为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生效后就必然发生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合同的生效能够发生债权法上的效果,但是不一定能够发生物权法上的效果。要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必须进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即登记。2、只要抵押合同有效,就可以要求抵押人依法承担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遭受损失,或者抵押人存在将抵押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办理了其他抵押登记等违约行为致使债权人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抵押人诚实守信同意办理抵押登记,只是由于规避税费等原因而将不动产权利凭证自己保存或者交付债权人保管,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由于债权人或登记部门的原因造成的,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均同意不办理抵押登记,除抵押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抵押人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或承担补充抵押担保责任外,抵押人应当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至登记之日起生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