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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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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其法律特征是: 1、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表示不履行未来的义务,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因而被称为“预期”,以此区别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 2、是以明示或者行为肯定地向对方表示将不履行其义务。 3、是能够履行义务,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未来的义务。 4、拒绝履行的是主要债务,而非细小义务。 当合同一方在合同的履行期内,通知他将不能履行合同。合同另一方可以将该通知看作预期违约而中止合同,不必根据合同条款等到合同期满。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没有违约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满足合同规定其他先决条件。 民法典赋予当事人在对方预期违约时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理由在于:当事人虽未实际违约,但已表示他已置合同于不顾,根本漠视其应负的合同义务。遇此情形,如果仍让守约方坐等履行期届至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那将损害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建立这一规则,允许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并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保护守约方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守约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等到履行期届至后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任何一个当事人,在他们想通过预期违约追究对方责任的时候,接到对方不履行的声明以后最好尽快用书面形式确认对方的意图,以根据对方的反应确认是否构成肯定性声明,进而是否构成预期违约。
二手车过户,是无法保留原来的车牌号码。 非近亲属过户,必须变更车牌号码,不能保留原来的车牌号码。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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