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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除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1、只有满足法定条件的才可以推翻。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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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生效条件有: 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 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如果是二审法院判决的,宣判后即生效,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
劳动仲裁生效后,当事人不服申请撤销的需要满足撤销条件,其次向法院递交撤销申请,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撤销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撤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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