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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处理方法是: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其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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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处理方法是: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其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出资不到位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处理如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投资者的股权持有人。所以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出资义务。在实践中,会出现股东签订出资协议后未按期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对于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公司催促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按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大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进行相应的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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