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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股权出让方在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下,仍然具有股东资格,有权转让自己的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并不因此而无效。但如果股权受让人对出让人不足额...
股东出资不实处理如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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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阁下仔细阅读公司章程是否对增资扩股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如有,按照章程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就依《公司法》的规定来执行。鉴于阁下仅占5%的股份,及有可能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的原则侵害阁下权益。但是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依据该条法律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按照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 如果阁下有证据证明大股东侵权,阁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的经营、对于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于公司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当有的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采取若干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减资 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 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 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股东出资对公司经营、其他股东利益和公司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有重要影响。因此,当一些股东出资不足时,公司往往会采取几种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通过这种直接的减资做法,未出资的股东被撤销,失去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现有债务必须清偿或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复杂。2、替代出资和追偿债务由其他股东替代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完整。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有权向股东追偿。如果追偿失败,或者股东无法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当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者直接取得股权补偿替代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获得股权抵偿出资,未出资的股东将失去相应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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