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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
要是真能这样,开发商早就在风吹雨打中倒下了,开发商都是赚钱狂人,不会无缘无故拖着不交房子给你,也总有一大堆令人愤怒又无可奈何的理由,开发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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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卖方逾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买方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赔偿,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赔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通常可以向开发催告交房,经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为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产退还购房款。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未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1、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同地段房屋租金为标准计算。2、购房人不想要房子的,可以向开发催告交房,经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为交房的,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产退还购房款。《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1、出卖人逾期交房的,买受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出卖人约定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该合同; 2、出卖人仍不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同时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来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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