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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孩子随前妻生活,由我在每年年底支付孩子当年的抚养费。4年前,前妻携儿子远嫁江西,并将儿子姓氏改随继父姓氏,...
你父亲借口你更换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的做法是违法的。若你父亲不听规劝,可由你母亲申请法院执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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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这个意义不大。因为到公安户籍处办理更改姓名是需要你们双方一起亲自去现场签字办理的,你们只是在协议上签字,户籍处不认可的,如果你一定要改孩子的名字,建议你趁热打铁,立马去办手续,哪怕你签了十份协议,到时候户籍处不认可,对你来说也是无意义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有效。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孩子的姓氏由父母协商一致决定。离婚协议书上关于孩子姓氏更改的约定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改变姓名的情况比较特殊,我国对离异子女姓名问题一直很有争议,关于抚养人申请变更子女姓名问题的批复等条文中均有规定。
需要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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