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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产假规定:中国《劳动法》规定,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假日和婚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使用者应依法支付工资。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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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2、此外,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婚晚育假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25岁以上,女性23岁以上第一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岁以上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职工增加晚婚假12天;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性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20天。职工参照产假、护理期间的工资、奖金,不扣除产假期间的。
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
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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