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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发票无效流程:登录税务系统;查询无效凭证;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无效/恢复命令。凭证左上角显示无效字样,表示凭证无效。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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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受票方确实丢失发票,客观上就已经无法继续坚持凭发票扣除。在受票方公开声明作废的情况下,国地税部门通常要求一是开票方出具书面证明,二是开票方提供复印件。 因此,按道理凭存根联复印件加开票方证明是可以替代大部分发票的用途的,但有些税务局有时会不同意,这就要求登报作废或满足其他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具体证明方式,建议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局
发票已经作废的,不可以取消。若是误作废,请和购货方取得联系,让他们将发票退回来,或者请他们不要抵扣。发票管理制度: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十天。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出付款,否则视为过期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为10天,这里的期限指的是付款提示的期限。请注意,如果过了10天你没有向银行提示付款,你的付款请求权利只是对银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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