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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废重开是不行的,因为作废只能在当月以内,依据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开红字发票也不行。因为开红字发票必须是在认证期(3个月)以内,这是众所周知的。 三、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发票,只能是丧失进项抵扣资格,将进项税计入成本
发票无效流程:登录税务系统;查询无效凭证;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无效/恢复命令。凭证左上角显示无效字样,表示凭证无效。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无效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空白发票作废流程: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选择未开具的发票作废,在当前发票号失败时出现空白发票作废。发票库存查询空白发票是否全部作废,可以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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