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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主要有异地嫁来的妇女、入赘来的女婿、收养的子女等,这些外来人员如果落户合法,且已经脱离原来的村民集体,应享有本村村民同等的待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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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被剥夺的是人身自由的权利或者政治权利,国家并未剥夺其获得合法财产的权利。农村村民因为犯罪被判刑后,在服刑期间依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服刑人员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不应以其为正在服刑的罪犯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款。
1、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当将预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r2、调查结果确认权。土地现状、地上附着物种类及数量的调查结果需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r3、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r4、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r5、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r6、土地补偿知情权。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r7、补偿方案听证权。对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r8、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补偿登记手续。r9、对补偿标准争议权。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r10、恢复耕种权。土地征收批复后2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11、违法举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1、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能享受征地补偿款。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4、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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