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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公司和热力公司签订的供热管理合同,应当明确指哪些事项

2022-02-06
住宅内的管道要分开说,属于上下层或左右邻共用的管道属于公用设施;属于专用于本户住宅专用的部分管道(少量位于楼道内的)则属于该房主的私有财产。公用设施维修找物业公司或专业的供水、电、暖、气等公司,私有财产的维护一般要自己掏钱(保修期除外)。 下面的内容是热力公司与物业(房地产)公司的一个常识,各地区可能有差别。对于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热力公司来说,供用热设施产权界限与维护管理一般这样规定的: (一)供热采用直供式供热的,双方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在终端用户(某一小区、某一栋楼或平房)前的最后一个观测井阀门处。从供热方热源车间到该阀门处归供热方所有,从阀门处到用热户室内归用热方所有。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承担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责任。如用户对阀门后的共用管网和设备不维修,供热方有权停暖,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用热方负责。 (二)供热通过换热站由二次网供热的,双方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在换热站二次网的出口处,从供热方热源车间到该出口处的管网设施包括换热站归供热方所有;从换热站出口阀门处到用热方各个具体用热户的设施归用热方所有。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承担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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