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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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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要房子的,如果另一方同意将房产给对方的,则双方可以去银行办理转贷款,将贷款转移给要房子的一方,等贷款还清后这一方就会获得房子的产权;或者也可以先还清房子的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过户将房产过户给对方。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将房产归对方的,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房产如何处理。对于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产先由一方使用,等贷款还清获得了房产证的,双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房产。
一、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 二、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 三、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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