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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不包括奖金。 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基数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对应岗位工资标准计算,指所在岗位法定正常...
如果明确约定的奖金的发放标准,只要符合标准,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或者拖延发放的;如果奖金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济效益发给员工的额外奖励,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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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流产假扣奖金规定并未见于《劳动法》中,所以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企业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如果企业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另外,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原劳动部《amp;lt;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amp;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作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以上就是流产假扣奖金规定,
不合法的,违反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应当给你发放该奖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能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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