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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搬迁16公里,如果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一般没有赔偿;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
这样情况要看你们之前劳动合同上是否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是否可以根据公司的调整来调整工作地点这样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双方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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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员工因工厂搬迁而需要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首先要明确的是,工厂搬迁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如果需要注意的是,在工厂搬迁中没有经济补偿。
公司搬迁如果职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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