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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未追加登记女方名字,房贷仍然由男方父母偿还的,则视为对男方的的单方赠与,属于男方的...
1、婚前购买房产,男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未追加登记女方名字,房贷仍然由男方父母偿还的,则视为对男方的的单方赠与,属于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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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但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及其自然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男性父母支付的房地产一般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出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购买的二手房归属: 这种情况下,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但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则涉及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若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子女名下,则在离婚时,房屋归户主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的房屋增值应该折合市价补偿给对方。若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得到房产,得房者需按照时下房屋市值补偿未得房者出资部分的增值。若夫妻双方都为户主,这时默认首付方子女为产权所有人,若无份额协议,则按平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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