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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有权...
业主拒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应首先与业主协商并发出催告。催告后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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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和房地产使用者约定房地产使用者支付房地产服务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拒绝缴纳物业费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缴付滞纳金,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与户主签订物业合同,缴纳物业费是户主需要履行的义务,拒绝交物业费是严重违约行为,侵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业主拒交物业费,如果其享受了物业服务,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业主委员会缴款后,起诉该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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