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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用假...
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故意用假名字签合同,用欺诈的方法跟他人签合同,则属于撤销的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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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名字签合同的后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用假名字签合同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那么用假名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而使用假名字签合同,且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的,那么该合同依然有效合法,不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伪造合同属刑事犯罪(伪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故意用假名字签合同,用欺诈的方法跟他人签合同,则属于撤销的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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