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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提前三十日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不管裁减多少人,都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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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提前三十日告知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依照此规定成批次裁员,已经过了一定程序,且已广而告之,可以不用书面通知。
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国家《劳动合同法》对职工辞职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不用提前三十天通知: 一、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解除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在企业违反劳动法律的情况下,不用提前通知解除。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二十六条“(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
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的,试用期员工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时间以单位安排时间为准。单位在得到通知之后可以在三十天内安排员工离职,离职时间可以提前,按照单位安排时间为准。如果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时间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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