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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再考虑衣、食、住等费用以及水电,煤燃以及未成年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2、农村低保的标准一般有当地区县民政局和财政、农委...
农村低保评定标准: 第一,老弱病残的人群(无依无靠、生活没有来源的老人;患有疾病,身体孱弱的人群;当年患有大病,导致经济拮据的人群;有一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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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柴)及未成年人的义务费用确定。(二)农村低保标准由区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农委、统计、物价、经管等部门研究拟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市民政局备案。(三)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指数的变动,对本地农村低保标准作适时调整。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20〕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意见】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扩展资料: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关系的应提供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低保
荆门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480元 荆门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和屈家岭管理区低保标准400元 荆门市农村低保标准2800元/年。 1.分类管理 A、对城市“三无”人员和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可每年复核一次。 B、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可每半年复核一次。 C、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 D、城市低保对象按月审批 E、农村低保对象一般每半年集中审批一次,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F、对于少数新增的特殊困难对象,可按季度临时审批 2.分类施保 A、对低保家庭中的下列人员,对其本人可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或定额增发临时补助金。 (a)高龄老年人; (b)未成年人; (c)重度残疾人; (d)重病患者; (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B、对积极再就业的低保家庭实施低保渐退 C、对实现就业后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D、对积极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继续享受1—3个月低保补助,也可对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残重病患者再保障一定期限。 E、对自主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可延长保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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