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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的规定。按照《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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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举个例子:李梅,2014年产假是3-5月,4月分娩,当月基数是3000,而3-5月先发放了3月的产假工资,按照2000发放的。那么申领生育津贴(3000/30)*90=9000元,到帐后,进行较,发现高于已发产假工资(2000*3月=6000),那么就将余额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而如果她产假工资按4000元/月发放,那么高于申领回来的生育津贴,则公司也不再将差额扣除。
1、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女性职工享受的产假不少于九十天,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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