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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 2、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当于大陆法系...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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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㈠认为对原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㈡独立请求权只能针对争议中的诉讼标的提出。也就是说,第三人提出的诉讼标的,同本诉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个,该第三人才有可能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第三人提出的诉讼标的,同本诉的诉讼标的不同,该第三人不能成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㈢独立请求权必须同时向本诉的原、被告提出。㈣独立请求权必须在他人的诉讼已开始之后提出,即有了本诉,才可能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概念: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地里的请求权,但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发路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2.参与方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诉讼方式参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无权提起管辖权异议。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上诉。
1、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2、独立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不受其他当事人的制约。 3、一审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其对该判决不服时,有权提起上诉。 4、本诉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调解协议如涉及第三人承担义务时,应征求第三人的意见,第三人不同意的,对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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