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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呀。先持证,再怀孕。所谓计划生育,就是计划着生育,一个地区大概生多少孩子,是提前计划的。你应该结婚后先到当地的计生办,申请生育指标,当...
违反云南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当事人会被除名处理,多生育一位子女的,当事人需缴纳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5--10倍的社会抚养费。《云南省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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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未把未婚生育列为禁止性对象,但各省市都把未婚生育纳入了违反计生育政策范围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生子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只是接受了处罚,并不能改变违法事实和性质,依然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计生政策生育子女,孩子父母需要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对工作肯定有一定的影响,是否被开除,具体需要看当事人本地计生政策的规定。例如广东省计生政策规定,超生的人员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还得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比如2016年5月12日,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修改决定》没有溯及力。其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应当适用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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