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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各自具有处理刑事案件的职责和权限。其中,立案管辖权指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一、交通事故的管辖权交通事故中通常可以选择两个以上的法院进行诉讼,由于相关赔偿项目尤其是残疾赔偿金等是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状况来确定,因此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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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根据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经常居住地将被用来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是根据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涉及到案件管辖权的问题,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0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原告1、伤残案件的原告如伤残案件受害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受害人本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伤残案件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其提起诉讼,如受害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和配偶。对财产及监护权存在争议的,在受害人户籍所在地先进行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和监护人确认。伤残案件追索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由受害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被扶养人不作为原告起诉。2、死亡案件的原告(1)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ο金赔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原告起诉;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原告提起诉讼。(2)追索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由以被扶养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二、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一)地域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交通事故发生地等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案件有:(1)重大的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重大的涉港、澳、台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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