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具备以下条件生效: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 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口头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规定订立口头遗嘱,需要在危急情况下,若是危急情况之后,立遗嘱人还在世并且没有立其余形式遗嘱的,遗嘱无效。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