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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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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用工关系的区别。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管理,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公司,员工的管理教育、工资发放、社保关系等均属于劳务公司。合同工。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直接使用、管理,其工作关系、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均属于用人单位。 第二,工作性质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主要是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将本单位业务中的一块业务,整体划给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人员集中承担。如很多制造业公司的包装、装卸等业务,清洁业务、物管业务等。总体上劳务派遣工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合同工。本单位招聘的员工,一般都叫合同工,他们有的从事管理工作,有的从事技术工作,有的从事技术性的岗位操作工作。 第三,使用上的区别。劳务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工作都是限制性的、单一的工作,其劳务人员的提拔、使用归劳务公司管理,用人单位只和劳务公司发生关系,不和个人签订任何业务关系,也不会随意调动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岗位。合同工。由于属于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单位对其有考核、提拔、表彰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单位也有权调动其工作岗位,可根据有关规定解除或是签订劳动合同等。
1、法律性质不同涉外劳务,只是一种外贸中介,经营和劳务人员之间并不直接形成劳动关系;而境内劳动派遣,派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2、法律适用不同涉外劳务,适用外贸法、、双边条约等法律法规,还涉及到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以及国际法的适用;而境内劳动派遣,只适用我国的律法规。3、合同内容不同涉外劳务合同的三个合同都会受到国外法律制度的影响,因此内容就不尽相同;而境内劳动派遣,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对必备条款有明确的规定。4、收取费用不同法律规定,各派出单位(含派人单位)可按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外派人员合同工资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和手续费;而境内劳动派遣,劳动法规定是免费的。5、责任承担不同涉外劳务中,经营公司处于服务和管理的地位,其性质属于中介,法律规定只是协助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而境内劳动派遣,规定可以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6、诉讼地位不同涉外劳务纠纷中,经营公司可以列为第三人;而境内劳动派遣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可以列为被告。7、诉讼程序不同涉外劳务纠纷,就是经济合同纠纷,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起诉;而境内劳动派遣劳动纠纷必须经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几个问题的规定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19条规定,关于工资、工资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的区别问题的工资,工资收入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工作,雇佣的劳务报酬收入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术,提供各种劳务收入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有雇佣和雇佣关系,后者没有这样的关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日)第一条规定,企业雇佣季节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实习生、退休人员和外部劳务派遣劳动者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支出和员工福利费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其中属于薪资支出的,允许计入企业薪资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属于企业录用的,有固定岗位的员工非独立劳务收入,员工与流通税无关,支付时按工资、工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工资支出和员工福利费支出的劳务支出,提供者根据提供劳务(服务)的性质扣除个人所得税,支付时按劳务报酬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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