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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不是占地的实际。由...
土地确权后可以调整。土地权利人或名字发生变化的,土地进行翻修、位置发生变化、或是面积增加或减少的,同一土地权利人分割、合并土地的都可以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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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为什么政府已经登记发证的土地还会有权属争议呢?原因有:一、政府登记发证的过程其实也是政府对土地权属归属再认识和确认的过程,既然是一个认识的过程,就必然会存在认识与客观事实不一致的时候,简单的说就是政府登记发证也会有错的时候,尽管这个概率非常的低;二、就是政府在发证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并没有尽到全部应尽的告之或公示义务,与土地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并一定全部都知道登记发证这个事,等到他们知道这个事了证已经发出去了,那么法律必然要给这些没来得及提出异议的人一个救济的机会和途径。笔者就遇到过这样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某一当事人的父母在解放前购买了两块地,一块用来建房,另一块用作种菜。这两块地解放后都取得了省人民政府颁给土地契纸。用来建房的那块地由于现在房屋还在,是没有争议的。关键是用来种菜的那块地,这块地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历史时期被某一单位用来建造食堂,具体细节现在已无法查证,反正这个单位从那以后一直使用该地块。2000年这个单位向政府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申请的时候连这一块地也一同申请登记;根据政府所绘的宗地图,这一块地已确实是划到了单位用地范围。但是由于政府进行土地登记发证过程中在地籍调查环节和公示环节存在一些瑕疵,当事人并不知道这块地已经登记发证了。土地登记确权纠纷直到2008年他们去申请办理这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才得知这块早已“名花有主”了,由此就产生了争议。
是使用面积是量出来的。 如你是商品房:建筑面积/楼层大约就是你的土地分割面积。
1、对于规则的长方形土地,直径用公式S=长x宽即可算出土地面积。 2、对于不规则土地,要用海伦公式求分块土地面积,然后求和。首先,要在地块外围的拐点处设立测量杆确定地块的外围边,以每条外围边为基准边把n边形的地块分割成(n-2)个三角形地块,然后丈量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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