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2015年7月24日起,现有9大城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清远)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9城...
你怕是买不了,你知道公租房的产权是谁吗是国家,那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的需要设立的。现在有自住型商品房了,房价比周边商品房便宜30%,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问题,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全国联网了,跟车险一样,就近网点可以办理。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单纯,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就像个人租住他人住房,住多久,这个房子也不是个人的,没有权利卖掉。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不仅不可以买卖也不可以转租,一经发现将取消公租房的承租资格,收回房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1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