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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
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如果合同无效,押金应全部返还。 第二,确认协议是否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有,可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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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金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界定。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是一种购房者给开发商单方面的保证,如果开发商违约,只需要退回订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也就是说,交付定金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定金可以充作价款或由购房者收回。如果因为购房者的原因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定金归开发商所有,购房者无权收回。如果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 1、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 2、定金必须实际完成了交付; 3、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总额的20%。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是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有担保性质。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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