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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和购房定金有什么区别?

2021-06-28
1、订金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界定。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是一种购房者给开发商单方面的保证,如果开发商违约,只需要退回订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也就是说,交付定金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定金可以充作价款或由购房者收回。如果因为购房者的原因没有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定金归开发商所有,购房者无权收回。如果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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