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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性质如何界定?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2025-01-10
燃气公司表示,用户可以选择是否安装燃气管道,若开发商强制收取安装费用,则涉嫌强买强卖。对于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承担,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是指敷设、安装自建筑物与市政道路红线之间和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关于全国整顿住房建设收费项目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2020585号文件要求各省清理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未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或其他各类专项配套性收费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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