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1、后履行的对方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4、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首先,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债务,且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是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 其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方可中止履行: 第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第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第 三、丧失商业信誉。 第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 例如交易过程中实施恶意侵权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附随义务,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多次不履行、不按时履行或者长期没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从而导致社会公众对其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产生负面评价的情形。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不安抗辩权,就是在双方当事入约定了履行合同义务先后顺序的合同中,如果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不安抗辨权制度在当前合同信用极差的状况下,对保护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利益,防范合同欺诈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的: 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的。例如借款合同,按规定应当交付贷款的银行在交讨贷款前,发现借款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那么银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 二、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不能滥用的,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的用适作了严格的限制: 1、先履行方当事人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前面所列的情形; 2、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后履行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方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 3、先履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的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其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0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