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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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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的这种情况,这个房子的产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购买那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房屋所有权的产权取得时间的确认,不是以房产证是什么时候办下来的为依据的,而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作为确权的依据。 三、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已经达成的房屋买卖的共同意思表达,如何付款,何时办理产权证,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因此,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时间,都是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确认依据的。 四、因此,您说的这种情况,是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要根据双方是否出资以及购买房子的目的来确定。首先如果是个人完全出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即使是在婚前买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同样,如果是个人出的首付,但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要看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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