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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后才办理下来产权证的这种情况,这个房子的产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购买那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二、我国司法实...
婚前买房再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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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女方加名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拓展资料: 1、在中国具有完全有民事权利的人,都有放弃或向他人赠予、让渡自己民事利益的权利。男方在婚后允许女方对其单独购买的房产加名,可以视为一种权利的让渡。法律上是合法的。因此,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2、新的房产登记法规中有规定,如果要体现婚后双方共有房产,应到房产局补加另一方的姓名.你的房子买得早,如果房产证上的日期比结婚证上的日期晚的话,你的房子就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是早一些,但是男方在还贷,那女方也可以说自己也有负担,因为婚后男女双方的收入支出都可算夫妻共有行为。
按法律程度来说,婚前财产就属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按你所说,男方婚前买房应为男方婚前所有。而不能做为婚后夫妻共有,但如果你能证明你有出资支付房贷的话也可以相应得到财产保障。 1、换句话说就是房子是男方的,而婚后要男女一起还贷。有纠纷的话男方占房产的比例大。 2、如果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就是夫妻共有,各占一半。那怕是他出钱。 3、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妻子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相应的财产(按房屋出资比例) 4、婚前首付是男方财产,不能做为共同财产。 太在意一方面的东西,往往会忽视另一方面。问问自己,没有钱你还会爱他吗?爱他就和他一起挣钱吧。
你儿子结婚前购买房子,因有按揭贷款,不知道结婚后是否归还过(不是实际是否归还,而是现在应该是在结婚登记后了,则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按揭是你儿子用个人资金归还的情况下,则其归还就是算是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的,这部分资金以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已经归还过,则是前面所述情况,如果尚未归还,而今想用你的钱来归还该贷款,则为了证明是你儿子个人或者你赠与的,则是要有相关证据,而赠与你儿子个人则需要让你媳妇确认知晓或者通过律师见证,或者进行公证。关键目的就是要让你媳妇知晓并确认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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